在潛逃至國外之后,屠某仍然想著要從國內騙點錢,于是指使母親夏某拿著偽造的死亡證明向某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理賠。近日,上海檢察機關通報2021-2023年辦理保險詐騙案件情況時,發(fā)布了這起案例。 上觀新聞此前報道,屠某原本在上海一家銀行工作,結識了喪女的朱阿姨。在十余年的交往中,朱阿姨把屠某當作了自己的“干女兒”,對她十分信任。不料,屠某卻以“汽車新能源”投資為幌子,騙走了朱阿姨夫婦200余萬元積蓄,還欺騙朱阿姨抵押名下房子為自己的公司做擔保。 在屠某潛逃至國外后,朱阿姨向公安機關報案。這時,夏某拿著一份中國駐老撾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來到派出所,稱女兒屠某在老撾旅游時意外摔下山坡,發(fā)了幾天高燒后死亡。由于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偵查終結。 2018年10月,夏某又拿著這份死亡證明,找到某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理賠。2007年至2013年期間,屠某在該保險公司共購買了6份保單,總賠付金額達到694萬余元。 保險公司對屠某的死亡持懷疑態(tài)度,加上賠付金額較高,于是請人在老撾對屠某死亡的真實性展開調查。調查公司找到了最初為屠某開具死亡證明的醫(yī)生,發(fā)現(xiàn)對方只是老撾一個村醫(yī)務所的醫(yī)生,并非權威醫(yī)療機構。此外,該醫(yī)生雖承認開具死亡證明,但并未見到屠某死在醫(yī)務所。保險公司最終拒絕理賠。 2020年末,一個舉報電話打到了國內。電話那頭稱,屠某并沒有死,而是整了容,辦了假身份,還把父母女兒都接到老撾。該舉報者提供了屠某現(xiàn)在的照片、使用的假護照等關鍵信息。 根據(jù)這條線索,上海公安機關重啟偵查,并與老撾警方取得聯(lián)系。2021年,屠某因偽造身份證件被老撾警方逮捕。2022年7月,屠某被遣返回國,隨即被上海公安機關逮捕。 到案后,屠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jù)她所說,除了朱阿姨夫婦的200萬元,她還欠下了3000萬元左右的外債。為了躲避債主,她借前往老撾旅游的機會,花錢買通了老撾的關系,用虛假的死亡證明騙過了中國駐老撾使領館,企圖“詐死”脫身,沒想到最終還是被識破。 2023年2月,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屠某合同詐騙、保險詐騙案中,發(fā)現(xiàn)她的母親夏某明知女兒未死亡,仍拿著偽造的死亡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傷害保險理賠,亦涉嫌保險詐騙罪,遂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夏某進行追訴。法院審理后以犯合同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判處屠某有期徒刑13年,以犯保險詐騙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5年。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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