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啟用市城區(qū)120處電子警察采集設備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市城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jié)合道路通行實際,正式啟用、恢復以下電子警察采集設備(詳見附件)。
此次啟用的 120處電子警察采集設備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如下: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雽蜍嚨赖;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
120 處電子警察采集設備將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00:00 開始啟用,望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附件:電子警察采集設備安裝點位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11月6日
電子警察采集設備安裝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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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6 14:2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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