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4年3月10日市政府十六屆第七十一次常務(wù)會議“《市政府常務(wù)會議紀(jì)要》(第71期)”決定,對收回陸豐市光地醫(yī)院國有土地的地塊進(jìn)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光地醫(yī)院國有土地一宗,位于陸豐市博美鎮(zhèn),面積4972.15平方米(折7.458畝),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勘測定界圖為準(zhǔn)。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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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09:44 上傳
來源:陸豐市人民政府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