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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2023年1月11日17時許,溫慶運為發(fā)泄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qū)故意駕車沖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溫慶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溫慶運提出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法院認為,溫慶運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以嚴懲。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jīng)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溫慶運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屬、訴訟代理人、上訴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各界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及宣判。
案情回顧:廣州寶馬撞人案判決書披露作案動機,被告人稱案發(fā)前多次高速沖卡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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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8 15:35 上傳
事發(fā)現(xiàn)場。
一輛寶馬X3今年1月11日在廣州天河區(qū)鬧市區(qū)肆意沖撞人群,造成多人傷亡。4月18日,此案一審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并于當日宣判:肇事司機溫慶運被判處死刑。
近日,多位受害者家屬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溫慶運已提出上訴。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訴求是,要求判處溫慶運死刑。
溫慶運是一名“00后”,從小跟隨父母在東莞長大。他為何作出如此瘋狂行為?在一審判決書中,廣州中院將溫慶運的作案動機概括為:“為發(fā)泄個人情緒!
根據(jù)判決書中記錄的溫慶運供述,案發(fā)約一年前,他在社交平臺上將自己包裝成“富二代”追求異性,后被他人拆穿,讓其顏面掃地。案發(fā)當日,溫慶運曾被父母責罵亂花錢,之后駕駛其父名下寶馬X3外出。據(jù)溫供述稱,駕車至十字路口時,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xù)朝人群沖撞過去。
判決書還載明,此案共導致6死20余人受傷。澎湃新聞采訪確認,在撞人前,溫慶運曾駕車從白云機場前往天河區(qū),途中多次沖卡逃費。
供述稱撞人前曾多次在高速路沖卡逃費
2023年1月11日17時許,廣州天河區(qū)天河路、體育東路附近,一輛寶馬X3多次撞上行人、車輛等。多段現(xiàn)場視頻顯示,路面上許多人受傷倒地,肇事男子停車后有撒鈔票的行為,并試圖逃跑。此案引起外界廣泛關注,被稱為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案。
肇事司機名叫溫慶運。一審判決書顯示,溫慶運于2000年4月出生,大專文化,戶籍地為廣東揭陽市揭西縣,居住在東莞市企石鎮(zhèn),于2023年1月11日被羈押,次日被刑拘,1月14日被逮捕。
2023年3月,廣州市檢察院以溫慶運涉嫌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公訴。公訴機關指控稱,事發(fā)當日17時許,溫慶運駕車先后在廣州天河區(qū)體育東路、天河路、天河南二路等路段,連續(xù)沖撞過往人群、交警及電動自行車等,造成多人傷亡以及公共財產損毀。隨后,溫慶運因車頭被護欄卡住無法繼續(xù)行駛,遂下車試圖逃離現(xiàn)場,被接警趕至的公安人員和群眾抓獲。
廣州中院近期作出的一審判決書披露,該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當場死亡,1人于1月19日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另導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0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2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13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3人的損傷程度不構成輕微傷,1人的體表未檢見明顯機械性暴力損傷。
據(jù)多位受害人家屬介紹,6名遇難者來自不同的家庭,其中1人是外賣小哥,1人是兒童,2人已婚已育,2人均有對象但尚未結婚。
此外,溫慶運在駕車沖撞期間,致多部汽車、電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及護欄、手機等物品不同程度損毀,造成公共財產損失7萬余元。
據(jù)廣州中院此前發(fā)布的消息,4月18日,此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屬、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各界群眾60多人旁聽了庭審及宣判。多位旁聽過此次開庭的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當日,有傷者坐著輪椅去旁聽。庭審中,公訴人明確提到,在撞人前,溫慶運曾在高速上多次沖卡逃費。
公訴機關指控稱,事發(fā)當日12時許,溫慶運駕駛其父親名下的黑色寶馬X3從東莞家中行駛至廣州白云機場,后又行駛至天河區(qū)。在白云機場前往天河區(qū)的高速上,溫慶運先后四次在“華快三期”永泰收費站、平沙收費站、朝陽收費站等沖卡逃費。
據(jù)多位旁聽人員介紹,庭審中,溫慶運稱,從白云機場前往天河區(qū)的路上,為了避免父母知曉他的行蹤,他拔掉了車上的ETC卡。經(jīng)過收費站時,他打算用支付寶付費,沒有成功,和收費員發(fā)生了爭吵,于是就沖卡逃費了。而且,他“一會兒上高速,一會兒下高速”,存在多次沖卡逃費的行為,把車的擋風玻璃都撞壞了。
其中一位旁聽人員表示,在高速上,溫慶運就已失去理智,其車速一度達到180公里/小時。
事發(fā)當日曾遭父母責罵,自稱撞人系臨時起意
年輕的溫慶運為何駕車撞人,這是此案的焦點問題之一。
判決書顯示,事發(fā)當日,溫慶運接受了酒精測試和尿液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0毫克/100毫升,也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之后,廣州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也顯示,溫慶運血液未檢出乙醇成分,血液及尿液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
廣州中院將溫慶運的作案動機概括為:“為發(fā)泄個人情緒!倍辔皇芎φ呒覍俦硎,他們旁聽過此案的一審,也看過一審判決書,仍無法理解溫慶運的作案動機。
據(jù)判決書載明,溫慶運供述稱,案發(fā)約一年前,他陸續(xù)在抖音上發(fā)布使用名牌包、豪車等內容,將自己包裝稱“富二代”追求異性。不久后,一名網(wǎng)絡博主專門發(fā)了多條視頻,拆穿其虛假的“富二代”身份,讓其顏面掃地,感覺人生跌入低谷。2023年1月11日,他決定徹底放下過去,去一個環(huán)境更好的城市發(fā)展。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唄”透支買了兩條中華牌香煙想送給爺爺,卻被父母責罵亂花錢,于是拿了6000元私房錢,駕駛父親名下的寶馬X3,前往廣州白云機場。到達機場后,因停車場與附近酒店都沒停車位,其改為前往廣州天河區(qū),期間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并撞裂了寶馬車的前擋風玻璃。
溫慶運稱,當駕車來到天河區(qū)體育東路十字路口時,看到很多路人正在過人行橫道,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xù)朝人群沖撞過去。
一位旁聽過一審的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庭審中,溫慶運稱,等紅綠燈時,看到人行橫道上人來人往,突然萌生撞人的想法。而且,他只打算撞人和電動車,不想撞其他車輛,因為若和其他車輛發(fā)生碰撞,可能自己的車也會撞壞,“走不了”。
該旁聽人員還透露,庭審中,溫慶運的話很少,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也未說承擔賠償,僅說了一句“內疚”。
溫慶運從小在東莞長大。案發(fā)前,他的父母在東莞經(jīng)營一家店鋪。據(jù)判決書載明,溫慶運的父母證言及筆錄顯示,溫慶運沒有犯罪前科,2021年大專畢業(yè)后留校工作半年,之后回到東莞企石鎮(zhèn)和父母一起經(jīng)營文具店。溫慶運沒有固定工資,需要錢就向母親要,每次都是1000元左右,沒有很高的收入。案發(fā)當日10時許,溫慶運買了兩條中華牌香煙,父親責罵了他,說他不該亂花錢,并讓他去退掉。當日12時許,溫慶運在家吃完飯后,說要去市區(qū)買點東西,就直接開車走了。之后,家人就接到他出事的消息。溫慶運的母親證實,事發(fā)當日16時53分許,溫慶運發(fā)過一條不回家吃飯的微信后,就無法取得聯(lián)系。
溫慶運的一位親屬證言顯示,由于其父偏愛溫慶運,造成溫慶運不愁吃穿,吃不起苦,有點自命不凡。
另有多人證言稱,溫慶運平時比較愛慕虛榮,穿的、用的都是名牌,需要用錢就找父母要。每次買到名牌鞋子、衣服之類的物品,他就喜歡在同學面前、朋友圈和微博發(fā)照片炫富。2022年2月,溫慶運因炫富作假被網(wǎng)上一名博主拆穿,很多網(wǎng)友在評論區(qū)說了難聽的話,溫慶運身邊的朋友、同學也都知道了,該事件導致當時溫慶運心理壓力很大。
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溫慶運使用的兩部手機所安裝的社交、短視頻、云存儲軟件中包含大量案發(fā)前他和不同女性的合影照片、視頻以及日常美食、化妝品、車輛等炫富照片。
溫慶運的多位親屬、朋友等證言顯示,案發(fā)前,溫慶運沒有異常行為。
被告方提出做精神鑒定被駁回,一審宣判后上訴
一審中,溫慶運的辯護人提出,溫慶運精神異常,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鑒定,并當庭提交了溫慶運母親在案發(fā)后前往汕頭大學精神衛(wèi)生中心進行精神狀況評測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公訴人則認為,溫慶運不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鑒定。
澎湃新聞注意到,溫慶運的多位親屬證言顯示,其家族無精神疾病史,溫慶運精神方面是正常的,沒有到醫(yī)院檢查精神病的經(jīng)歷。
對此,廣州中院一審審理認為,一、溫慶運及其親屬無精神病史,溫慶運家人、朋友、同學的證人證言、溫慶運及其家人多年就診記錄等證據(jù),證實溫慶運和親屬均無精神病史。溫慶運平時具有“崇富炫富”等性格特征和外在表現(xiàn),雖因“網(wǎng)上炫富”被人拆穿后一度情緒低落,但屬于正常的情緒反應。二、溫慶運具有正常的駕駛控制能力,他有多年駕駛車輛的經(jīng)驗,對所駕車輛性能熟悉,其所駕車輛性能正常,且經(jīng)公安機關鑒定,溫慶運作案時不屬酒駕、毒駕。三、溫慶運具有犯罪的現(xiàn)實動機和完整的辨認、控制能力,案發(fā)當天,溫慶運因擅自透支購買香煙被父母責備引發(fā)不滿,駕車出走,因途中負面情緒不斷積聚以致案發(fā),其沖撞對象針對人群,動作準確連貫,證明其具有完整辨認和控制能力。四、溫慶運歸案后表現(xiàn)無異常,溫慶運歸案后在訊問和庭審中,表述準確、對答切題、思維清晰,受審能力并無異常。據(jù)此,廣州中院未采納溫慶運辯護人所提出的需做精神鑒定的辯護意見。
廣州中院表示,本案中,溫慶運無視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選擇鬧市區(qū)駕車肆意沖撞人群,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方法”,且造成多人傷亡及公私財產損失,后果極其嚴重。從侵害對象看,溫慶運作案時并無特定目標,其行為直接侵犯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權利,嚴重侵犯公共安全。從主觀方面看,溫慶運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傷亡仍罔顧后果,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fā)生。綜上,溫慶運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正確,法院予以采納。
廣州中院認為,溫慶運無視國家法律,為發(fā)泄個人情緒,在鬧市區(qū)故意駕車沖撞行人和公共設施,造成六人死亡,多人受傷以及公私財產損毀,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溫慶運實施犯罪的動機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屬于罪行極其嚴重,雖坦白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據(jù)此,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溫慶運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jù)多位受害者家屬介紹,近日,他們從廣州中院了解到,溫慶運已提出上訴。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訴求是,要求判處溫慶運死刑。
一位受害者家屬透露,此前,溫慶運家屬一方曾托人跟部分受害者家屬接觸,表示愿意賠償,希望獲得受害者及家屬的諒解,被受害者家屬拒絕。
也有多位受害者家屬表示,案發(fā)后,他們未和溫慶運家屬接觸過,對方未道歉、未賠償。作為受害人家屬,他們會依法維權。目前,遇難者的喪葬費用、傷者的治療費用等都沒有明確說法,不知道最后如何解決,他們希望獲得相關部門更多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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