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wzysw 于 2014-12-23 17:06 編輯
強烈抗議違法犯罪分子再操縱我群南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工作的報告 中共海豐縣委、海豐縣人民政府 附城鎮(zhèn)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 我們是附城鎮(zhèn)聯(lián)河村委會粉圍村群南村民小組村民。近日,聯(lián)河村委會在我群南村民小組賬務仍未真正結算清楚的情況下,強行要對我村民小組進行換屆選舉,此舉嚴重激化村民內部的矛盾和損害我村民小組的利益,我們對此極力反對并提出強烈的抗議。事實如下:
一、對賬務審計結果的質疑和重新審計的必要性。 海豐海*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記過程中故意弄虛作假,致使本村民小組不明不白損失15萬元應收入款和10多萬元安置樓鋪面租金,同時還存在與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民警和聯(lián)河村委會干部等人故意陷害財務人員吳廣義的行為,吳廣義已向海豐縣公安局反映和做了詢問筆錄,F(xiàn)時,本小組已將所有賬本單據(jù)委托海豐縣群信會計事務所重新進行審計。聯(lián)河村委會在賬務重新審計期間強行操縱選舉,不符合程序也有失公允。
二、我們拒絕讓違法犯罪分子操縱本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工作。 1、吳淑治等聯(lián)河村委會干部涉嫌與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造假盜賣我粉圍陂集體土地,經(jīng)海豐縣公安局調查取證后,已確認其犯罪事實并作為案件線索移交海豐縣人民檢察院查處。我們強烈反對由犯罪嫌疑人來主持換屆選舉。(見附件:海豐縣公安局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 2、聯(lián)河村委會干部利用職務之便,于2011年7月22日嚴重違規(guī)操作群南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并利用大批黑社會人員對部分選民進行示威恐嚇,同時以每張選票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價錢購買選票進行不正當競選。經(jīng)選民舉報投訴后,在確鑿的證據(jù)下被縣民政局和附城鎮(zhèn)選委會認定選舉存在違規(guī)行為,選舉宣告無效。如今,他們又故技重演,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如此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嫌疑人,有何資格作為選舉委員會委員主持我群南村民小組的選舉?連財務審計工作都敢插手,弄虛作假進行陷害,在這樣黑暗操作下的選舉又能選出什么好的干部隊伍?我們支持選舉,但堅決反對由村匪主持、操縱選舉。
三、群南小組多次報告請求解決的問題,一直沒人理。 2006年,周*概組織、帶頭強行進行“號占”群南安置房,一些強勢村民和無享有分配資格人員便借機進行哄占和私賣集體樓房,導致至今仍有幾戶村民未能分到安置房;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吳*新等人強占小組集體鋪面9間私自進行出租近3年,10多萬元租金不交還集體,個人吞占;部分強勢村民乘機霸占大片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小組干部多次上報要求處理解決,但附城鎮(zhèn)政府和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牽頭解決至今問題仍未解決,村民小組內部利益矛盾越來越尖銳,難道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就真的如此無能?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聯(lián)河村委會干部完全沒有資格作為選委會工作人員主持我群南村民小組的換屆選舉工作。強烈要求附城鎮(zhèn)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及有關職能部門予以制止糾正,派駐工作組協(xié)助我群南村民小組解決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待財務賬目重新審計完畢后再由鎮(zhèn)選舉工作指導小組依法進行換屆選舉,給我們一個真正公開、公平、透明的民主選舉。
此致 粉圍村群南村民小組 2014年12月22日 抄送:海豐縣人大常委會,海豐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海豐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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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16:21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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