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3日刊登的《不能承受的暴雨之痛——海豐縣城“水浸街”現(xiàn)狀透析》的報道,是本報近期繼海豐縣青年水庫污染問題透視之后的又一深度報道,廣大讀者對這兩篇報道給予好評,認為本報記者深入實際、敢說真話、反映了廣大民眾的呼聲。
青年水庫的污染問題和海豐縣城的“水浸街”問題,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其實兩者有很大的共同點:這兩個問題都是歷史形成的,以往政府對這些問題重視不夠,整治不力,沒有在問題產(chǎn)生的萌芽狀態(tài)下將其解決。因此,把這兩個問題問責于海豐縣的現(xiàn)任政府,顯然是不客觀的。
關于青年水庫的污染問題,本報記者對如何解決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海豐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制訂了整治方案,并已付之行動,這體現(xiàn)了尊重民意。至于如何整治海城的“水浸街”,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必須高起點、高標準規(guī)劃和建設海城的排洪渠道,每條道路都要合理設置排水口及下水道,對排洪渠道定期進行清淤,防止這些渠道被淤泥所阻塞,并對當前“水浸街”嚴重的地段進行先行整治?傊,海豐縣政府必須把解決青年水庫污染和海城“水浸街”問題列為重要的民心工程,樹立起政府意志,不找借口,不遺余力,妥善解決之。試想若干年后,海豐縣的GDP翻一番甚至翻幾番,換來的是海豐青年水庫及紅花地水庫等飲水源嚴重受污、海城每下大雨都出現(xiàn)“水浸街”,那么海豐人民能從這樣的發(fā)展中分享到成果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該縣領導干部對筆者說:海豐縣政府深知海豐縣城的排洪渠道建設不夠完善,但苦于資金不足,因而遲遲未予整治。此話看似有理,但只要進行分析,便發(fā)現(xiàn)站不住腳。筆者舉出一個實例,去年海豐縣對紅城大道(原324國道海城路段)進行了首期改造,在原有路面鋪上柏油等,首期改造工程投資3000多萬元(全長改造需投資8000多萬元)。熟悉海城的人都知道,紅城大道雖說投入運行已有20多年,但整條路面基本完好無損,是城市道路建設的優(yōu)良工程,該路也不至于有損海豐人民的面子,在現(xiàn)時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放慢對其改造。如果把改造紅城大道的資金投入于海豐縣城的排洪渠道整治,相信能較好解決海城的“水浸街”問題。由此可見,政府并不是有沒有資金的問題,關鍵是看政府是重視形象工程還是民心工程的問題,政府的錢是否用在刀刃上的問題。
客觀地說,海豐縣政府要解決這兩個問題,困難不少,投入的資金可能較多,持續(xù)的時間可能較長。但這些問題解決得好,既能體現(xiàn)這屆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又能贏得廣大民眾的信賴,相信海豐人民必將這屆政府的功績銘記在心。就象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海豐縣委、縣政府超前規(guī)劃和建造了長10公里、寬50米的縣城二環(huán)路,這一決策對推進海城的擴容提質(zhì)、加快海城的城市化進程、提升海城的整體形象等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而今人們行進于二環(huán)路時,無不感嘆當年海豐縣委縣政府有眼光、有魄力。因此,政府在作出一項重大決策之前,有必要傾聽行家意見,多了解社情民意,多實地調(diào)查研究,這樣就能避免“長官意志”,讓決策更科學,讓民眾更信賴。(來源:汕尾日報魏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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