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敏
中新社汕尾4月30日電 (顏新陽 李春鳳)記者30日從廣東陸豐市紀委獲悉,廣東陸豐9名官員于辦公時間在鎮(zhèn)政府聚賭,涉事領導干部已被免職。
“賭博”在我國自古以來就被視為一種惡習,為人所不齒,在民間幾乎就是“游手好閑、無所事事、不勞而獲”的代名詞,普通百姓聚賭已然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領導干部聚賭更是要罪加一等,更何況現(xiàn)在是領導干部在工作時間聚賭,其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就更讓人難以原諒。但縱觀近些年來處理官員聚賭的事件——無一不是“免職”了事,總讓人覺得“不疼不癢”,筆者覺得類似問題“免職”是必須的,除了免職之外應該有更進一步的配套“處理”來增加法紀的威懾力,加大“違紀”的成本,方能“以儆效尤”。那么官員聚賭“原因何在”?我們不妨做個簡要分析。
宗旨意識淡漠——打個小牌不算啥!
我們都知道,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領導干部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這個宗旨展開,但某些領導干部自身“品質”低下,觀念“扭曲”,他們卻不這么認為,他們覺得身在官場就要學會官場的“生存法則”,類似“站隊伍、加圈子、拉關系、鋪路子……”等能力“必不可少”,因此平日里便挖空心思,想方設法的去“加入各種交際圈、織就各種關系網(wǎng)”,當然對他們來說,“打牌”無疑是一種很好的“溝通方式”:既可以加深印象、又可以溝通感情,還能夠聯(lián)絡關系,“精明”一些的人自然不會放棄這個機會,至于某些人有沒有借打牌之機行賄賂之事,把腐敗掩藏于打牌之下,我們不好妄猜,但起碼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他們在思想意識深處不認為這種上班打牌是個多么嚴重的行為,甚至把被查歸結于“運氣不好,點子背”等客觀原因,如此意識不得不讓人憂慮。
內部監(jiān)督困難——同流合污誰管誰!
從這則新聞上我們最起碼看到了兩點,一是參賭人員都有“來頭”。在這些參賭的人員中有鎮(zhèn)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副鎮(zhèn)長、財政所副所長、社保所負責人、村支部書記、鎮(zhèn)黨委副書記、鎮(zhèn)長、派出所指導員等等——幾乎每個人都是個不大不小的官;二是參賭人數(shù)眾多。一場賭博,前后入場參與的人員居然有十幾個之多,一個小小的鎮(zhèn)政府都算上能有多少“帶職”的官員?現(xiàn)在一個賭場下來大大小小十幾個官員參與其中,幾乎要“傾巢出動”!上班時間如此多的領導干部集體參賭,就算不說賭資的多少,單是這個行為就讓人震驚。這么大規(guī)模的聚賭難道就沒有人發(fā)現(xiàn)嗎?鎮(zhèn)里的其他官員就沒有一個出來勸阻嗎?這次聚賭被發(fā)現(xiàn)了,那么沒有被發(fā)現(xiàn)的還有幾次呢?這次沒有被發(fā)現(xiàn)的官員不等于其他時候他們沒來過,當他們都被拴在同一條“榮辱”的鏈條上時誰來監(jiān)督誰?誰來約束誰?如果監(jiān)督缺失,他們只能“同流合污”。
問責流于形式——免職治標難治本!
我們看到,官員違反紀律后除了一般的黨紀處理之外,再“嚴重”一點的話一般就是“免職”處理,但免職就真的能嚇住那些“利欲”的心和“貪欲”的手嗎?答案是否定的。免職不等于“撤職”也不等于“降級”,免職所傳遞出來的只能是“免去現(xiàn)職”,至于后續(xù)工作是“另作重用”還是“待機復出”都是可以“靈活掌握”的。所以,當免職成為一個“犯錯”的“緩沖器”的時候,所謂的“處理”、所謂的“問責”都會流于形式,而對官員構不成任何“實質”性的威脅,其結果也就是“免職”只能“治標”最終難以“治本”。
不管怎么說,官員聚眾賭博都是為黨紀國法所不能容忍的,因為它不但敗壞了黨風,損害了干部形象,更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在遏制黨員干部“參賭”問題上,相關部門也不能盡拿些“免職”做些不疼不癢的表面文章,要讓“官賭”逐步減少,乃至銷聲匿跡,一方面要盡快修訂完善官員“參賭”入罪的相關制度,讓官員“參賭”和一般群眾“參賭”一樣有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可以參照;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將群眾監(jiān)督、同級監(jiān)督和上級監(jiān)督有效地結合起來,使其不敢輕舉妄動;第三要加大懲處力度,使“涉賭”官員除了要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外,還要受到更加嚴厲法律制裁,如此多管齊下,多方著手才能增加制度的剛性,監(jiān)督的力度,執(zhí)行的效果,使其真正成為一條“高壓線”,讓無良官員聞之色變,觸之傷身!
2013-05-02 來源:商都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