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方雪 于 2012-9-5 08:03 編輯
我說。1874年5月,日本出兵3600余人入侵我國(guó)臺(tái)灣,殘酷殺戮高山族同胞。10月,迫使清政府簽訂《北京專條》,承認(rèn)琉球?yàn)槿毡颈Wo(hù)國(guó),并賠償日本兵費(fèi)50萬兩白銀。當(dāng)然,我說的,還不包括明代以來那些小規(guī)模的倭寇的侵犯。
哇噻,你的記憶力太好了! 呵呵,馬馬地,一般般啦。經(jīng)她這么一夸,我反而笑了,接著,我以一種輕松的口吻說。我梳理了一下,試著說說日人本的侵華罪行,漏下的你補(bǔ)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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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5 08:0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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