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愛陸豐 于 2013-4-4 23:41 編輯
廣東汕尾捷勝的7.22入室強奸殺人案,新浪的幾篇博客與社會輿論基本一致,但還有繼續(xù)爆料。 1.因為是對熟人作案,因此兇犯本想割斷受害人的舌頭使她不能作供。后來看到受害人性情剛烈,拼死反抗,才殺人滅口,幸好刺偏了部位,才撿回一條命。 2.受害人指控兇犯強奸殺人后,打開從里反鎖的房門,放進在外面放哨的同伙,然后一起搜尋財物和清除犯罪痕跡,鎖頭也用布抹拭過。此案是至少兩個人共犯,而且十分老道。當晚警察也是抓捕了兩個嫌疑犯?墒沁^了幾個小時(不到法定時間)就放了一個(受害人指控的那個),留下穿著有血跡上衣的。兇犯在危險、緊張的犯罪現(xiàn)場,尚會細心清除痕跡,卻穿著血衣等待抓捕,這不離奇嗎? 3.社會多人傳聞,嫌疑犯的父親曾在六十年代強奸殺害一個住同院有親緣的少女,并拋尸院內(nèi)水井。后來賴族人包庇,免受懲罰。封建族規(guī),五倫內(nèi)通奸也可能受到投海沉潭的處罰,如此獸行不受嚴懲,齷齪的家族文化給后一代傳承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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