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遏制摩電事故多發(fā)頻發(fā)勢頭,嚴厲打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亂象,深入推進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助力“百縣千鎮(zhèn)萬村高質量發(fā)展工程”,即日起汕尾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nèi)組織開展摩電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底。
二、整治范圍
汕尾市域內(nèi)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三、整治重點
(一)摩電車輛違法行動。整治無牌無證、超員、逆行、闖信號燈、非法改裝、不佩戴安全頭盔、貨運三輪車違法載人、“飆車炸街”和酒醉駕等9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重點包括:共享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非法改裝、亂停亂放;違規(guī)運輸、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等。
(三)嚴格執(zhí)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國家強制標準。嚴查上道路行駛的三年臨時牌到期違標電動自行車、達到報廢標準摩托車,查獲的這類車輛一律依法查扣,收繳過期牌證、強制報廢。
汕尾交警提醒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開展摩電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對拒絕、對抗和阻礙公安交警執(zhí)行職務、擾亂公共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汕尾交警歡迎光臨 汕尾市民網(wǎng) (http://www.xproject.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