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暢通群眾監(jiān)督舉報途徑,按照國家“雙減”政策精神、《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guān)于印發(fā)<廣東省藝考培訓機構(gòu)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等相關(guān)部門關(guān)于規(guī)范面向中小學生社會競賽專項治理行動的要求,全市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均設立了校外培訓(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的投訴、舉報、咨詢電話和郵箱,受理相關(guān)投訴舉報、咨詢答疑。
一、投訴舉報、咨詢答疑受理范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gòu)(含藝考培訓)資質(zhì)、課程、師資、招生、收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問題,以及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社會競賽活動問題。
二、舉報反映方式:如需舉報校外培訓機構(gòu)(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以上方面問題的,請按公布的舉報、咨詢電話和郵箱向培訓機構(gòu)(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主辦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咨詢(詳見附件)。其中,投訴舉報要求有具體線索材料和佐證資料。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三、舉報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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