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3年9月9日市政府十六屆第五十九次常務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59期)”決定,對收回國有土地的地塊進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光地醫(yī)院國有土地,位于陸豐市博美鎮(zhèn)光地醫(yī)院,面積6999.98平方米(折10.5畝),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0月7日
來源:陸豐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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