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u id="w4oac"><noscript id="w4oac"></noscript></menu>
    <code id="w4oac"><abbr id="w4oac"></abbr></code>
    <delect id="w4oac"></delect>
  • 汕尾市民網

    標題: 網友倡議“汕尾市”改名“海陸市”與陸河何干? [打印本頁]

    作者: 一米陽光    時間: 2012-4-14 20:15
    標題: 網友倡議“汕尾市”改名“海陸市”與陸河何干?
           因為汕尾建市以來長期處于廣東各市經濟發(fā)展排名的末端,很多人便以為“汕尾”其中這個“尾”字拖累了汕尾的經濟,于是乎在南方網常年有一個“【 關于 “汕尾市”改名“海陸市”的建議 】”這個帖子的存在,似乎只要將汕尾改為海陸市一切將會逢兇化吉,可我要問“海陸”二字的吉祥味道能否超過“頭”字,所以要想成為廣東經濟的領頭羊汕尾改名“汕頭頭”市不更具祥意?韓國首都漢城為了去漢化改為了首爾,可首爾的經濟不會因為從漢城改成首爾就會發(fā)生質變,同樣汕尾改為海陸同樣不會改變經濟排末的困局,去過汕尾,海陸豐的人都知道這一帶的人十分迷信,我想正是這種迷信的思維才產生了有汕尾改名海陸的念頭。

           “海陸市”,“海陸 == 海豐陸豐 == 海陸豐”。可這些執(zhí)意要改名字的熱血青年顧及到汕尾人,陸河人的感受了嗎?廣東邊沿了汕尾,汕尾(包括海豐,陸豐)邊沿了陸河,雖然陸豐、陸河都帶個陸字,可“海陸 == 海豐陸豐 == 海陸豐”這句話里根本就無視了陸河的存在,陸河人口三十幾萬GDP20-30億,陸豐GDP過百億,整個汕尾也就是傳說中的“海陸市”2011年的GDP經濟總量也不過為550億,似乎陸河的存在沒有了實質的意義。相比陸河,海陸豐的走私,販毒、制假、洋垃圾服裝、烏坎事件、殺人、放火在民間流傳的全是“海陸豐”的臭名,要一個臭名招致的惡名我覺得還不如要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名,如此“汕尾市”改名“海陸市”又有何必要?

            “天上雷公,地上海陸豐”雖然我也同為汕尾的六陸河人,可我在外頭介紹自己的時候我從來不敢介紹自己是海陸豐人,“我是汕尾的客家人”這是我覺得最合理的介紹,客家人給了人熱情、好客、善良、純樸的信號。因為在外人看來海陸豐人大多給人是惡狠、彪悍、迷信、大男子主意、殺人放火、無視政府的代言詞,汕尾為何一直發(fā)展不好,海陸豐彪悍的“民風”該負多少責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是句名言,可是面對海陸豐的“虎穴”有多少企業(yè)愿意進入并期盼得到這個“虎子”?我想多少企業(yè)是不會鋌而走險的,之所以汕尾要劃分一個深山合作區(qū)正是因為政府承諾了特定劃分的區(qū)域內企業(yè)能夠得到汕尾政府特別制定與組織的安全保護與經濟支持,也只有這樣深圳的企業(yè)才愿意進駐……汕尾要發(fā)展也許政府多劃分一個類似于深圳合作區(qū)這樣特別政策的區(qū)才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改市名的效果我想不會比海陸豐人改民風要明顯,也許只有海陸豐人不再排外、不再迷信、不再勢利的時候汕尾才會得到明顯的發(fā)展,既然“汕尾市”改名“海陸市”與陸河只字無關,那改不改又有什么所謂呢?

         飄風編寫
       2012.4.14
    作者:飄風 時間:2012-04-14 15:16:11   來源:緣陸網


    作者: 汕閩人0660    時間: 2012-4-14 20:45
    :(
    作者: 半山客人    時間: 2012-4-14 21:19
    樓主你有點像到了更年期的婦女
    作者: 藍粼楓    時間: 2012-4-14 21:52
    汕尾不是因為“尾”字受拖累,這種說法比較牽強。
    但是我覺得是“汕”字會影響了,因為在外面生活的汕尾人都知道,只要一提起“汕尾”,很多不熟悉的人都會因為帶有“汕”字而以為我們汕尾就是潮汕地區(qū)。。這一點的影響我想在外面生活的汕尾人都有所體會了。。
    作者: 關注海陸豐    時間: 2012-4-14 22:44
    我們要的不是“改名”而是要撤了汕尾這個“廢物”!
    http://bbs.www.xproject.cn/forum.php?mo ... 9&fromuid=10296

    作者: KcYeung    時間: 2012-4-14 22:45
    烏坎事件是“海陸豐”的臭名???不明....你分明是政府的舌頭,分化海陸豐
    作者: 依然晴朗    時間: 2012-4-14 23:01
    各有各的觀點,圍觀!
    作者: 西門吹水    時間: 2012-4-14 23:16
    終于有陸河人站出來說了。我已經在別的帖子說過,那些執(zhí)意要把汕尾改成海陸豐的人,你們讓陸河同胞情何以堪?
    作者: doob    時間: 2012-4-14 23:21
    海陸河…………………………夠不夠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4 23:43
    好像陸河也是從陸豐分出來的!
    作者: zzwei75232    時間: 2012-4-14 23:50
    好像陸河也是從陸豐分出來的!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5 01:19
    哭爸哭母`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5 01:27
    改名海陸豐市是海陸豐人民多年訴求,支持汕尾市改名海陸豐!
    作者: 光管海豐    時間: 2012-4-15 06:26
    撤掉吸血市!
    作者: 理想零陸陸零    時間: 2012-4-15 06:31
    再吵改市名的話,我覺得不如就改為“中國市”或者“排頭市”吧,看看汕尾的經濟、人民生活會不會直線飚升?
    作者: 回憶Zai美好zhis    時間: 2012-4-15 10:11
    :L唉!改名還沒一撇,自己人就開始打起來了。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5 10:28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要為無聊的改名風波爭議了,把精力放在民生,經濟上,汕尾發(fā)展了,看誰還會在背后說三道四。
    作者: 明天汕尾    時間: 2012-4-15 10:30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要為無聊的改名風波爭議了,把精力放在民生,經濟上,汕尾發(fā)展了,看誰還會在背后說三道四。
    作者: 明天汕尾    時間: 2012-4-15 10:56
    本故事屬虛構,敬請莫對號入座。某對夫妻生了三個兒子,大兒子在家鄉(xiāng)當公務員,老二在外面闖世界當了大老板,老三一直在家鄉(xiāng)做小本生意,時運不濟,入不敷出,老大和老二對老三也常伸出援手(生活上的)所有親戚和外面的人一直都在說三道四排擠老三,老三很勤勞從不為了其他人的非議而自悲,老天總是對有準備和勤勞的人有眷顧,老三經過了若干年的辛苦拼搏終于讓所有親戚和外面的人刮目相看,說三道四轉為贊美和羨慕。故事是需構的社會是現實的。

    作者: 張成泉    時間: 2012-4-15 11:19
    改不了的,近年來出現了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就是要求更改地名的地方越來越多。這其中的一個目的是想用旅游景地的名稱代替目前行政區(qū)域名稱,以此提高知名度。這個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許多專家綜合各方面意見,認為這種做法不妥。我國很多地名是長期歷史文化的積淀。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必須保持地名的穩(wěn)定性,除生僻字、異體字以及帶有侮辱性、歧視性等非改不可的地名需要更名外,其它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原則上不改,這是地名作為社會公共歷史文化產品屬性的必然要求。特別是有些著名的地名歷史悠久,許多膾炙人口的歷史典故與之緊密相連。比如著名的荊州、揚州、赤壁等地名沿用千年,許多重要歷史事件、歷史典故是以其名稱命名的,如大意失荊州、揚州屠城、赤壁大戰(zhàn)等。如果把這些地名改了,那些歷史事件、歷史典故、歷史文化就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淹沒。正因為如此,1996年國家恢復了被改掉兩年的“荊州”之名。

      人們在日常的交流交往活動中都會以不同方式使用地名,更改地名不僅會增加人們交流交往的難度,也侵犯了公眾使用地名的公共權益。國外有些地方更改地名要進行議會投票甚至全民公決。這并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因為更名關系到社會能否開展正常的交流交往的大問題。我國有些地名的更名,既未在更改前廣泛征求意見,又未在更改后及時公示于眾,外地人不知道改了名,有些本地人也不知道改了名,因而在交流交往活動中仍然習慣于使用舊地名。這就往往出現一些誤會:人們在走親訪友時因地名變更了而找不著要找的人,在郵寄信件時由于地名變更了而造成錯投誤投或不能及時投遞,諸如此類的事情屢見不鮮。任何更名都必然要增加社會管理成本。無論是在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動中,還是在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或交通通訊中都要廣泛使用地名。地名更名后,那些帶有地名標志的管理工具或交通通訊設施都要相應更換或改寫地名。比如一個城市更名后,這個城市各種行政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名稱、名牌、印章都要更換,就是信紙信封也要重印。各種車牌照、工商營業(yè)證照等證件,不得不重新制作更換。地名更名還影響到其它地方。一個縣市更名了,全國各地通向這個縣市的航空、航運、鐵路、公路等交通通訊中的相關航站、臺站名稱要隨之更改,全國各地出版的涉及該縣市名稱的地圖也要更改重印。這些必然增加一大筆行政管理和社會管理成本,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在經濟合作、文化交流日益頻繁的現代社會,知名度對于一個地區(qū)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確有很大益處。問題是,知名度不是靠更改一個漂亮的地名就能提高的,最終還要靠扎扎實實的工作。一個地方和城市,悠久的歷史,豐富的文化,發(fā)達的經濟,良好的環(huán)境,輔之以必要的宣傳,才能為人們所了解、所喜愛。正如一種商品,無論是老品牌或者新商標,是不是為人們所接受,所熟悉,說到底取決于它的內在質量。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到扎扎實實搞好各項事業(yè)上,這才是聰明之舉,才是發(fā)展正途。



    作者: 張成泉    時間: 2012-4-15 11:21
    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名的管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國際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實體名稱,行政區(qū)劃名稱,居民地名稱,各專業(yè)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臺、站、港、場等名稱。
    第三條
      地名管理應當從我國地名的歷史和現狀出發(fā),保持地名的相對穩(wěn)定。必須命名和更名時,應當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和審批權限報經批準。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
    第四條
      地名的命名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ㄒ唬┯欣谌嗣駡F結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尊重當地群眾的愿望,與有關各方協商一致。  。ǘ┮话悴灰匀嗣鞯孛=褂脟翌I導人的名字作地名。  。ㄈ┤珖秶鷥鹊目h、市以上名稱,一個縣、市內的鄉(xiāng)、鎮(zhèn)名稱,一個城鎮(zhèn)內的街道名稱,一個鄉(xiāng)內的村莊名稱,不應重名,并避免同音。  。ㄋ模└鲗I(yè)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臺、站、港、場等名稱,一般應與當地地名統(tǒng)一。  。ㄎ澹┍苊馐褂蒙ё帧
    第五條
      地名的更名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ㄒ唬┓灿袚p我國領土主權和民族尊嚴的,帶有民族歧視性質和妨礙民族團結的,帶有侮辱勞動人民性質和極端庸俗的,以及其它違背國家方針、政策的地名,必須更名。   (二)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第三、四、五款規(guī)定的地名,在征得有關方面和當地群眾同意后,予以更名。  。ㄈ┮坏囟嗝、一名多寫的,應當確定一個統(tǒng)一的名稱和用字。   (四)不明顯屬于上述范圍的、可改可不改的和當地群眾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條
      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如下:  。ㄒ唬┬姓䥇^(qū)劃名稱的命名、更名,按照國務院《關于行政區(qū)劃管理的規(guī)定》辦理。   (二)國內外著名的或涉及兩個。ㄗ灾螀^(qū)、直轄市)以上的山脈、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三)邊境地區(qū)涉及國界線走向和海上涉及島嶼歸屬界線以及載入邊界條約和議定書中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和居民地名稱,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ㄋ模┰诳茖W考察中,對國際公有領域新的地理實體命名,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五)各專業(yè)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臺、站、港、場等名稱,在征得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專業(yè)主管部門審批。  。┏擎(zhèn)街道名稱,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ㄆ撸┢渌孛,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審批程序。  。ò耍┑孛拿、更名工作,可以交地名機構或管理地名工作的單位承辦,也可以交其他部門承辦;其他部門承辦的,應征求地名機構或管理地名工作單位的意見。
    第七條
      少數民族語地名的漢字譯寫,外國地名的漢字譯寫,應當做到規(guī)范化。譯寫規(guī)則,由中國地名委員會制定。
    第八條
      中國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以國家公布的"漢語拼音方案"作為統(tǒng)一規(guī)范。拼寫細則,由中國地名委員會制定。
    第九條
      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和審定的地名,由地名機構負責匯集出版。其中行政區(qū)劃名稱,民政部門可以匯集出版單行本。   出版外國地名譯名書籍,需經中國地名委員會審定或由中國地名委員會組織編纂。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地名時,都以地名機構或民政部門編輯出版的地名書籍為準。
    第十條
      地名檔案的管理,按照中國地名委員會和國家檔案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地方人民政府應責成有關部門在必要的地方設置地名標志。
    第十二條
      本條例在實施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中國地名委員會研究答復。
    第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發(fā)布部門:國務院 發(fā)布日期:1986年01月23日   實施日期:1986年01月23日
    作者: 張成泉    時間: 2012-4-15 11:23
    《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2007年9月30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30日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為加強地名管理,適應城鄉(xiāng)建設、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廣東省實際而制定的條例,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地名的管理。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更名與銷名
    第三章 地名的申報與許可
    第四章 標準地名的使用
    第五章 地名標志的設置與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名管理,適應城鄉(xiāng)建設、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地名的管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名,是指用作標示方位、地域范圍的地理實體名稱,包括:  。ㄒ唬┥、河、湖、海、島礁、沙灘、灘涂、濕地、岬角、海灣、水道、關隘、溝谷、地形區(qū)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   (二)行政區(qū)劃名稱,包括各級行政區(qū)域名稱和各級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所轄區(qū)域名稱;  。ㄈ┷祖(zhèn)、自然村、農林牧漁場、鹽場、礦山及城市內和村鎮(zhèn)內的路、街、巷等居民地名稱;  。ㄋ模┐髽、大廈、花園、別墅、山莊、商業(yè)中心等建筑物、住宅區(qū)名稱;   (五)臺、站、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水庫、渠道、堤圍、水閘、水陂、電站等專業(yè)設施名稱;  。╋L景名勝、文物古跡、紀念地、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文化設施名稱;  。ㄆ撸┙煌ǖ缆、橋梁、隧道、立交橋等市政交通設施名稱;  。ò耍┢渌哂械孛饬x的名稱。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地名實施統(tǒng)一管理,實行分類、分級負責制。   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地名管理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國土、建設、城管、規(guī)劃、房管、公安、交通、財政、工商、市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縣民政部門應當根據城鄉(xiāng)總體規(guī)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級行政區(qū)域的地名規(guī)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地名規(guī)劃應當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相協調。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建立健全地名檔案的管理制度。
    編輯本段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更名與銷名
      第七條 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尊重當地地名的歷史和現狀,保持地名的相對穩(wěn)定。   第八條 地名的命名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不得損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民族尊嚴和破壞社會和諧;   (二)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要求,反映當地歷史、地理、文化和地方特色;  。ㄈ┳鹬厝罕娨庠,與有關各方協商一致。   第九條 地名的命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戎匾淖匀坏乩韺嶓w名稱,同一縣(市、區(qū))內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名稱,同一鄉(xiāng)、鎮(zhèn)內自然村名稱,同一城鎮(zhèn)內的路、街、巷、建筑物、住宅區(qū)名稱,不應重名、同音;   (二)不得以著名的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作行政區(qū)劃名稱;自然地理實體的范圍超出本行政區(qū)域的,不得以其名稱作本行政區(qū)域名稱;  。ㄈ┼l(xiāng)、鎮(zhèn)名稱應當與其政府駐地名稱一致,街道辦事處名稱應當與所在街巷名稱一致;   (四)道路、街巷、住宅區(qū)應當按照層次化、序列化、規(guī)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   (五)以地名命名的臺、站、港口、碼頭、機場、水庫、礦山、大中型企業(yè)等名稱應當與所在地的名稱一致;   (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外國人名、外國地名作地名。   第十條 地名的命名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范:  。ㄒ唬┦褂靡(guī)范的漢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產生歧義的字;  。ǘ┑孛麘斢蓪C屯麅刹糠纸M成,通名用字應當能真實地反映其實體的屬性(類別);  。ㄈ┎坏檬褂脝渭冃驍底鞯孛;  。ㄋ模┙故褂弥丿B通名。   第十一條 地名通名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   建筑物、住宅區(qū)地名通名的使用應當具備與通名相適應的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高度、綠地率等。   建筑物、住宅區(qū)地名通名的命名規(guī)范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地名的冠名權不得實行有償使用,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地名的更名應當遵循下列規(guī)定:  。ㄒ唬┎环媳緱l例第八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地名,必須更名;   (二)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一)、(三)、(五)項和第十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地名,在征得有關方面和當地群眾同意后更名;  。ㄈ┮坏囟嗝,一名多寫,應當確定一個統(tǒng)一的名稱和用字。   不屬于前款規(guī)定范圍,可改可不改的或者當地群眾不同意改的地名,不予更改。   第十四條 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進行充分論證,必要時應當舉行聽證會。   第十五條 因自然變化、行政區(qū)劃的調整和城鄉(xiāng)建設等原因而消失的地名,當地地名主管部門或者專業(yè)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銷名。
    編輯本段第三章 地名的申報與許可
      第十六條 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申報與許可,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地名進行命名、更名。   未經批準命名、更名的地名,不得公開使用。   第十七條 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按照下列程序和權限實施許可:   (一)國內著名的或者涉及省外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由省地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二)省內著名的或者涉及市與市之間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由有關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省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并征求相關市人民政府的意見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ㄈ┑丶壱陨鲜袃戎幕蛘呱婕笆袃瓤h(市、區(qū))之間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由有關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地級以上市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并征求相關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的意見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ㄋ模┛h級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八條 行政區(qū)劃名稱的命名、更名,按照國家有關行政區(qū)劃管理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 居民地名稱的命名、更名,按照下列程序和權限實施許可:  。ㄒ唬┷祖(zhèn)、自然村名稱的命名、更名,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縣級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二)村鎮(zhèn)內的路、街、巷名稱的命名、更名,由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報縣級以上地名主管部門審批;  。ㄈ┏鞘袃鹊穆、街、巷名稱的命名、更名,由規(guī)劃部門提出申請,經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ㄋ模┺r林牧漁場、鹽場、礦山名稱的命名、更名,由有關單位向其專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征得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同意后,由專業(yè)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 建筑物、住宅區(qū)名稱的命名、更名,建設單位應當在申請項目用地時提出申請,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名主管部門審批。   以國名、省名等行政區(qū)域名稱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區(qū)的命名、更名,建設單位應當向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地名主管部門報省地名主管部門核準。   第二十一條 專業(yè)設施名稱、公共場所和文化設施名稱的命名、更名,由該專業(yè)單位向其專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征得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同意后,由專業(yè)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二條 市政交通設施名稱的命名、更名,由規(guī)劃部門提出申請,經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地名命名、更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乩韺嶓w的性質、位置、規(guī)模;  。ǘ┟⒏睦碛;  。ㄈ⿺M用地名的用字、拼音、含義;  。ㄋ模┥陥髥挝缓陀嘘P方面的意見及相關材料。   地名的命名、更名,受理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但涉及公眾利益,需要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并進行協調的,受理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 經批準命名、更名和銷名的地名,批準機關應當自批準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并按程序報省地名主管部門備案。
    編輯本段第四章 標準地名的使用
      第二十五條 經批準的地名為標準地名。標準地名由地名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并負責編纂出版。   下列范圍內必須使用標準地名:  。ㄒ唬┥嫱鈪f定、文件;   (二)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的公告、文件;  。ㄈ﹫罂、廣播、電視、地圖和信息網絡;   (四)道路、街、巷、樓、門牌、公共交通站牌、牌匾、廣告、合同、證件、印信等。   第二十六條 地名的書寫、譯寫、拼寫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申辦建設用地手續(xù)和商品房預售證、房地產證及門牌涉及地名命名、更名的,應當向國土、規(guī)劃、房管、公安部門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   第二十八條 地名類圖(冊)上應當準確使用標準地名。   公開出版有廣東省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各類地名的地名圖、地名圖冊、地名圖集(包括電子版本)等專題圖(冊),屬于全省性的,出版單位應當在出版前報省地名主管部門審核;屬于地區(qū)性的,報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審核。   辦理地名類圖(冊)審核手續(xù),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孛悎D(冊)核準申請書;  。ǘ┰囍茦訄D(冊);   (三)編制地名類圖(冊)所使用的資料說明。   地名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編輯本段第五章 地名標志的設置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政區(qū)域界位、路、街、巷、住宅區(qū)、樓、門、村、交通道路、橋梁、紀念地、文物古跡、風景名勝、臺、站、港口、碼頭、廣場、體育場館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等地方應當設置地名標志。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設置地名標志。地名標志的設置由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負責設置、維護和更換。   地名標志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地名標志牌上的地名,應當使用標準地名,并按規(guī)范書寫漢字、標準漢語拼音。   第三十一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涂改、玷污、遮擋、損毀地名標志。因施工等原因需要移動地名標志的,應當事先報所在地縣以上地名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yè)主管部門同意,并在施工結束前負責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承擔。
    編輯本段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名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擅自對地名進行命名、更名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銷其名稱,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ǘ┕_使用未經批準的地名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ㄈ┪窗磭乙(guī)定書寫、譯寫、拼寫標準地名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ㄋ模┪唇浀孛鞴懿块T審核擅自出版與地名有關的各類圖(冊)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xù),逾期不補辦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未使用標準地名,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其停止出版和發(fā)行,沒收出版物,并可處以出版所得兩至三倍罰款;  。ㄎ澹┥米酝扛、玷污、遮擋、損壞、移動地名標志,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   第三十三條 盜竊、故意損毀地名標志的, 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地名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Ψ蠗l件的地名命名、更名或者地名類圖(冊)申請不依法予以許可的;   (二)對不符合條件的地名命名、更名或者地名類圖(冊)申請予以許可的;  。ㄈo法定事由,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的;  。ㄋ模├寐殭嗍帐、索取財物的;  。ㄎ澹┢渌麨E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編輯本段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望妳的我    時間: 2012-4-15 12:06
    支持
    作者: 夢在明天    時間: 2012-4-15 12:20
    陸河是陸豐生的,這個咒罵爸媽的不孝子,還有“熱情、好客、善良、純樸”?狗屎一泡!
    作者: 孤獨云    時間: 2012-4-15 12:31
    夢在明天 發(fā)表于 2012-4-15 12:20
    陸河是陸豐生的,這個咒罵爸媽的不孝子,還有“熱情、好客、善良、純樸”?狗屎一泡!

    支持樓主,陸河雖然是陸豐分出來的,但已經24年了,不要老是用老大自居,大家都是平級的。
    作者: Y_lun、    時間: 2012-4-15 13:23
    一個陸河人 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文化 這是正常 還是杯具呢? 當初陸河建縣又為何是要用陸河做縣名呢 這個我看也不多說 LZ應該懂的
    作者: 逍遙    時間: 2012-4-15 15:52
    海陸市也蠻好的~陸河不也在嗎?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5 17:07
    樓主腦有問題了,陸河不就海陸豐地區(qū)嗎?怎樣于陸河沒有關聯呢!
    作者: 一米陽光    時間: 2012-4-15 17:23
    游客 119.134.155.x 發(fā)表于 2012-4-14 23:43
    好像陸河也是從陸豐分出來的!

    好像汕尾城區(qū)也是從海豐分出來的!
    作者: 一米陽光    時間: 2012-4-15 17:23
    zzwei75232 發(fā)表于 2012-4-14 23:50
    好像陸河也是從陸豐分出來的!

    好像汕尾城區(qū)也是從海豐分出來的!
    作者: 大水蟲    時間: 2012-4-15 17:41
    要不來一個“海陸空市”,夠吸引眼球。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5 19:57
    我不這樣認為
    作者: 斷愛    時間: 2012-4-15 20:00
    :)看看就好,,,
    作者: 漁夫子    時間: 2012-4-16 16:56
    改不了的事實,偏偏有這么多人拿這來說,真奇怪。!:funk:
    作者: 海陸    時間: 2012-4-16 17:07
    如果把這些地名改了,那些歷史事件、歷史典故、歷史文化就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淹沒。
    …………………………………………………………………………………………
    市名不是海陸豐那,那海陸豐發(fā)生的那些歷史事件、歷史典故、歷史文化就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淹沒。

    海陸豐蘇維埃政權是不是遲早要被遺忘!
    作者: 叉燒包    時間: 2012-4-16 20:33
    :curse:叫汕尾市不好嗎.一群傻B老是在那里說改名什么,搞的自己像胡錦濤一樣.
    改了名字又怎么樣,能把汕尾所有貪官鏟除還是什么...真不知道這些傻B整天在想什么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4-16 21:31
    支持飄風兄,改名“海陸”將陸河置于此地?而且就因為人家誤認為汕尾是汕頭我們就去改名?
    作者: D--Mars    時間: 2012-4-16 21:55
    爭爭吵吵……一年又過了!要改就改,一個名字能讓天塌下來?
    作者: 一葉孤舟    時間: 2012-4-17 20:35
    我擦。。怎么說都行。你奶奶的那么多廢話。民風彪悍又怎樣。空蛔鳛榫鸵驗槊耧L彪悍嗎?我擦你妹子
    作者: 小陳朋友    時間: 2012-4-18 00:27
    呵呵,那就改為“河陸海市”吧,有河流,有陸地,有海洋,這下不發(fā)也難。:lol
    作者: 興發(fā)    時間: 2012-4-18 21:40
    :curse:
    作者: 興發(fā)    時間: 2012-4-18 21:40
    :curse:
    作者: 興發(fā)    時間: 2012-4-24 13:11
    :L




    歡迎光臨 汕尾市民網 (http://www.xproject.cn/) Powered by Discuz! X3.4
    中文欧美日韩久久,免费婬色男女乱婬视频国产,久久香蕉国产线看观看14,麻豆AV手机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欧美不卡在线观看 久久99九九这里只有精品2
  • <menu id="w4oac"><noscript id="w4oac"></noscript></menu>
    <code id="w4oac"><abbr id="w4oac"></abbr></code>
    <delect id="w4oac"></delect>